注销企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企业不准备经营就必须取消,因为这涉及到很多信誉!
企业被撤销的,应当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关闭。
核定征收的纳税人由征收机关检查,稽查征收的纳税人由稽查局检查。检查时间涵盖所有未检查的年份。有问题的,可以无限期追溯到纳税人的成立时间。国税和地税将检查自己的税收。
注销时,需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然后等待检查。检查完毕后,应提交税务登记证、发票及购票簿、IC卡、金税卡等税务凭证及税务资料原件。如果有欠税和逃税行为,税务机关会要求您补缴相关税费和罚款。
最后去领营业执照去工商局办理最后手续。
取消流程:
先到国家和地方税务局注销国家和地方税收,然后采取国家和地方税收注销的形式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
具体步骤如下:
(1) 先到国税局领取表格:按照国税局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支付、注销发票并补税,它会收回国税登记证,并给您一份注销国税登记的通知。
(2) 领取《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领取《地方税表》,缴税后,收回《地方税登记证》,给您一份《地方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4) 通知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交回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 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 法院的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者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决定;
(4) 股东会或者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清算步骤:
由于清算的性质不同,公司的清算适用不同的法律:
一、公司因破产清算时,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非破产清算(指公司自愿解散并依法被责令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任何性质的清算,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 成立清算组。
2、 开展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下列业务:
3、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 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批准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5、 剩余财产的分配。
6、 终止清算工作。
分配终止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终止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主管机关批准,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