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明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
2020-06-01
针对现行税收征管法中对涉税信息保密没有预留例外空间的情况,征求意见稿第11条修改为:“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比税收征管法中第8条知情权、保密权、申请减免退税权...
2020-11-19